一、秋粮旺季收购圆满收官,收购进展总体顺利
秋粮收购占全年粮食收购量的四分之三,且涉及品种多、范围广、数量大,是全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重中之重。目前,2023年度秋粮旺季收购已经结束,回顾整个收购过程,总体呈现三个特点:
一是收购总量创近年新高。秋粮主要包括中晚籼稻、粳稻、大豆和玉米,旺季收购期一般分别于1月底、2月底、3月底、4月底结束。截至4月30日,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秋粮超2亿吨,创2016年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以来新高。其中,玉米收购量达1.35亿吨,同比增加520万吨。目前,主产区待售余粮已经不多,这部分粮食,农民朋友将根据市场行情择机择价销售。
二是粮食购销阶段性特征较为明显。本季秋粮旺季收购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。第一个阶段,即新季秋粮上市至元旦前后,粮食加工、储备等各类企业积极入市,收购进度一直快于上年同期。第二个阶段,即元旦前后至春节前后,购销双方心态趋于谨慎,观望等待情绪增强,收购进度有所放缓。第三个阶段,即春节后至旺季收购结束,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,加大收储力度,激发市场活力,农民售粮、企业收粮积极性均显著提高,市场购销日趋活跃,收购量明显回升。以玉米为例,日均收购量从春节后初期的30万吨迅速增加,最高达到近120万吨,远高于历史同期水平。
三是主要粮食品种价格走势趋稳。秋粮上市后,稻谷价格高开稳走、行情好于上年,且优质优价特征明显,中晚籼稻、粳稻收购均价一直高于上年同期,优质品种价格普遍较普通品种每斤高0.2元以上。由于价格较高,南方省份均未启动稻谷托市收购,黑龙江启动时间较上年晚了一个月,且收购数量明显下降。春节后,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地生效,玉米、大豆收购价格企稳回升。以黑龙江玉米为例,春节前大体在每斤1.05元左右,春节后上涨了0.05~0.1元,近期稳定在1.1元左右。
二、调控措施精准有效,收购组织有力有序
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始终把抓好粮食收购作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、维护粮食市场平稳运行的重要抓手,去年秋粮上市前就印发收购通知、召开工作会议,作出全面安排部署。整个旺季收购过程中,根据不同阶段不同情况,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针对性政策措施,并抓好组织实施,保障了收购工作顺利开展。
一是加强粮食市场收储调控。督促中储粮集团加大中央储备玉米等收储力度,指导各地合理把握地方储备轮换节奏,加强两级储备协同运作,在引领收购、提振市场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。旺季收购期间,暂停相关政策性粮食销售安排,为新粮收购腾出了市场空间。将黑龙江中晚稻托市收购执行期限延长1个月至3月底。同时,注重各级调控资源和各项政策措施的协同配合、同向发力。
二是精心组织市场化收购。指导各地做好仓容、资金、运力等协调保障,着力激发市场购销活力,为各类主体入市收购提供有利环境。指导各地因地制宜举办形式多样、各具特色的区域性产销洽谈活动,健全完善政府搭台、市场主导、企业运作的产销合作长效机制。同时,指导中粮集团等涉粮央企、地方骨干企业增设库点、始终在市,有效拓宽农民售粮渠道。
三是强化粮食市场监测预警。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、企业的沟通衔接,定期召开分析会商会议,深入研判市场形势变化。春节后,又启动了东北地区秋粮收购日监测日报告制度,每天调度各品种收购进度和价格变化情况。同时,加强政策宣传解读,多次召开新闻通气会,及时通报收购进展等情况,为售粮农民和粮食企业合理安排购销活动提供了有益参考。
四是积极应对不利天气影响。本季秋粮收购过程中,部分主产区遭遇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。对此,我局专门印发紧急通知,对做好收购组织、安全储粮、优化服务等提出明确要求。指导有关地方整合设备设施资源,充分利用烘干能力,认真做好“地趴粮”收购处置,防止发生霉粮坏粮;同时,加强庭院储粮技术指导,帮助农民减损增收。
各地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,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,帮助农民顺畅售粮。黑龙江省建立督导机制,组成13个工作组分赴各地市开展驻点督导,实时掌握收购进度,及时协调解决收购中的困难问题。吉林省建立重点粮食企业收购工作协调机制,帮助企业更好开展购销活动;同时,加强金融支持力度,协调农发行压缩贷款办理时间,满足企业用款需求。江苏省发挥“互联网 ”优势,持续优化粮食预约收购,通过“满意苏粮”app为农民提供上门收购、订单收购等信息服务,方便农民“指尖卖粮”。
来源: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,中华粮网